車禍後請對方一起調解, 對方傳讓人有壓力的簡訊, 可申請精神賠償嗎?
各位保險業務員好:
我方9/6中午左右車禍,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目前初判表還在申請中,所以肇責內容還沒出來
圖片說明:紅色線是我方機車, 藍色方塊是汽車, 綠色線對方重型機車,灰色圈圈是相撞點,路交叉口無紅綠燈只有網格線,
發生情況:
如圖片, 紅色線我方機車先停到路中間,之後藍色汽車停下來,所以紅色機車便直接往前騎,這時綠色線對方重型機車騎過來跟紅色我方機車在灰色圈處相撞
結果:
紅色線我方機車: 骨折,左手受傷,右腳行動困難,醫生證明有開宜休養三天,當天晚上9點多才離開
綠色線對方重型機車: 骨折,但醫生證明只有寫宜接受門診追蹤.大概3點就離開
目前狀況:
9/16對方傳簡訊問說何時要和解,我方這時還在床上休養又確診也還沒做筆錄,便說等好了之後再討論.
9/27對方再來詢問和解時間也直接開價1.5萬, 我方這時說再緩緩,因為我方第一次發生, 還在網路上查看要怎麼處理.
10/06查一查後我個人覺得調解對雙方較有保障, 於是在網路上申請初判表, 之後才知道需要一個月的作業時間
10/07我方打電話跟對方說, 走調解管道對雙方也有保障. 對方便傳來他摩托車要去修理, 他一個月薪水賺5萬; 此時看到這些簡訊其實內心不太爽, 修理跟你賺多少跟我說的意思是??
10/20打電話問初判表目前進度,才知道最快也要11/06之後才可能收到, 後來打電話請警察局幫忙調解, 警察也說有初判表才能轉調解
當天下午對方傳來他的醫生診斷證明, 然後他休息一個半月, 重機也會開估價單,這個意思是我要付很大?
問題:
1.如果初判表雙方都有肇責, 我是否也可申請
醫療賠償(骨折,左手受傷,右腳行動困難,醫生證明有開宜休養三天),
車子賠償,
薪資賠償(有跟公司請六天假, 但因為後來確診, 所以用確診假來消掉後面三天, 所以只能請三天的薪資嗎?),
精神賠償(對方傳的簡訊內容賠償金額龐大讓人有壓力, 這個可以申請嗎?)
2.對方目前依簡訊內容想索取
醫療賠償(骨折,醫生證明只有寫宜接受門診追蹤)
重型車子賠償
薪資賠償(1.5個月, 造他說的他月薪五萬)
這樣算一算可能要到10萬, 如果最糟糕的狀況只有我肇責,有需要給這麼多嗎?
各位保險業務員如果方便的話再請幫忙回答,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