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險的範圍,大約分成這三大類:
第一大類 傳統7項目的:(105.01.01 全國所有保險公司都依法修正定義,第7項癌症定義有重大變化
,第 1, 3, 4 項目也有更嚴謹定義,不追溯既往 )
1重度急性心肌梗塞
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腦中風後重度殘障
4末期腎病變
5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6重度癱瘓
7癌症 (105.01.01後買的話只限重度癌症, 許多第一期的癌症不再包括,之前的無此限制)
第二大類 29項(或33項)的:(33項的其實跟29項的一模一樣,只是把五種重大器官移植,分別算成5項而已)
上述的傳統7項重大疾病+19項特定傷病
1重度急性心肌梗塞
2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3腦中風後重度殘障
4末期腎病變
5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6重度癱瘓
7重度癌症 (105.01.01後買的話只限重度癌症, 許多第一期的癌症不再包括,之前的無此限制)
非屬下列項目之疾病:
1、 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第一期及第二期(按Rai氏的分期系統)。
2、 10公分(含)以下之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3、 第一期前列腺癌。
4、 第一期膀胱乳頭狀癌。
5、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1公分(含)以下之乳頭狀癌)。
6、 邊緣性卵巢癌。
7、 第一期黑色素瘤。
8、 第一期乳癌。
9、 第一期子宮頸癌。
10、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11、 原位癌或零期癌。
12、 第一期惡性類癌。
13、 第二期(含)以下且非惡性黑色素瘤之皮膚癌(包括皮膚附屬器癌及皮纖維肉瘤)。
1良性腦腫瘤合併永久神經機能障礙
2重大燒燙傷
3再生不良性貧血
4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5脊髓灰質炎
6心臟瓣膜手術
7帕金森氏症導致無法自理三項或以上的日常生活
8阿爾茲海默氏病導致無法自理三項或以上的日常生活
9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10多發性硬化症
11昏迷超過三十天
12運動神經元疾病有進行性和無法恢復的神經系統損害者
13肌肉營養不良症合併無法自理三項或以上的日常生活
14全身性紅斑狼瘡症併狼瘡性腎炎
15猛暴性肝炎
16嚴重頭部創傷合併無法自理三項或以上的日常生活
17急性腦炎殘留神經障礙
18嚴重克隆氏病或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19開顱手術之腦血管動脈瘤手術(導管術除外)
第三大類 依照健保局定義的:
這22項重大傷病是以健保局的定義為準,只要拿到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認定為是重大傷病。而且要是健保局的定義有增加,它就會自動再增加。
1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2 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
3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4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5 慢性精神病
6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7 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臟、骨髓及胰臟移植後之追蹤治療。
8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尙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 等之併發症 者(其身心障礙 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9 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
10 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
11 因嚴重營養不良者,給予全靜脈營養已超過三十天...
12 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尙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 環或神經系 統之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13 重症肌無力症
14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尙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 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15 急性腦血管疾病
16 多發性硬化症
17 漢生病
18 肝硬化症,併有膓水無法控制、食道或胃靜脈曲張出血、肝昏迷或肝代償不全
19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20 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
21 庫賈氏病
22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
它們三大類分別有定期的和終身的選擇,有的是一家保險公司同時有定期和終身兩種,有
的保險公司是只有定期的,有的只有終身的。至於它們的商品名稱和詳細特性,sorry,為
了符合版規以及金管會的嚴格處罰規定,真的不能在這裡答覆以及討論特定商品,所以必須
按我頭像下方的諮詢才好給您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