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光人壽的
「百年長青終身壽險」這張保單的主要給付項目有:
1.生存保險金,2.身故、殘廢保險金;目前沒有看到其他附約,所以
不含醫療、意外險。
這張保單是純壽險,不算是儲蓄險,而保單條款有註明生存保險金的給付及申領方式:
第七條:生存保險金的給付及申領
被保險人在繳費期滿之日生存時,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依保險單所載之約定金額給付「生存保險金」。
因為您有提到還有好幾份保單,所以目前媽媽所擁有的保障內容,
還需要檢視其他保單後才能了解;因為
保險商品的條款、給付內容,會隨著醫療制度、醫療技術,甚至大環境的因素(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之規定等)而日新月異,所以過去的保單在現今看起來,您才會覺得規劃的邏輯不太了解,但是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之下,這些規劃或許都是不錯的內容,這也是大家一直提倡
每隔3-5年便需要檢視投保內容的原因。
關於未來保障的規劃方向,個人簡單提醒幾個保障規劃重點:
1、保險的原則是“先保大、再保小”,就是先審視目前、甚至未來會遇到的風險,哪種是較大、較無法自行承擔的;首先壽險可以依照我們所承擔的經濟、家庭等責任來規劃終身或定期型的壽險。
壽險是一輩子肯定用得到的保障,是保險最重要、最基本的一個層面,卻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環。
2、以現行的醫療制度和技術來評估,醫療實支實付絕對是規劃的重點,且傳統的住院日額、手術險等已經無法負擔高額的醫療自費項目;預算許可的範圍內,至少要能規劃雙實支,來提高醫療雜費的總額度,以及達到損害填補原則。
隨著醫療制度和技術的演變,當我們罹患重症、甚至是需要進行手術診療時,所需花費龐大的自費項目,時常會是考慮能夠接受何種治療方式的最大考量。
3、癌症目前已經算是文明病、慢性病,而重大傷病(重大疾病)也包含了癌症,目前健保局公告的重大傷病有三十大類、四百多項,其中給付的項目有二十二類、三百多項,所以預算有限的前提下,可以優先規劃重大傷病險的一次金,在我們罹患重大傷病時,不至於擔心醫療費用的支出。
但是要注意重大傷病險沒有給付原位癌等初期癌症,所以要針對轉嫁罹患癌症所帶來的風險,那只規劃重大傷病險則會不符合需求;而癌症(重大傷病)一次金的額度通常會以療養時所減少的年收入(2~3年)+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來估算。
4、因疾病和意外都有導致失能的風險,而失能險有分一次金和每月扶助金;一次金是失能1~11級時,依照輕重來按倍數給付,扶助金則通常是失能1~6級每月或每年固定給付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可以在我們被診斷為失能時給付一次金,如果需要改善生活環境,如改建無障礙空間時,減輕我們經濟上的負擔;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個人會建議以扶助金為主,因為當我們發生 1~6級失能時,是真的會影響工作和生活起居的,額度可以用損失的收入+生活費+醫療費+看護費來估算。
5、意外傷害險的定義,必須要同時符合「突發、外來、非疾病」;如意外住院日額、意外失能、意外醫療限額、重大燒燙傷、骨折未住院等都是需要考量的內容。
而目前各家產險公司都有不錯的專案商品可以搭配,而部分壽險公司則是有可以保證續保的意外險,在選擇商品面,還要注意收據正副本理賠和職業等級,以及續保年齡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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