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客制化回答如下
1.你要提出薪資証明和醫生的診斷書,以証明你請假休養天數和薪水損失補償的合理性
2.請看護的平均價格(如果是家人幫忙也照市價下去計算
3.受傷後對未來生活造成的不方便和工作上因能力受損造成的損失(失去升遷或不適任工作遭資遣),當然這項跟你的工作還有社經地位有很大關係,很難有一個標準值,要看調解的自由心證
4.後續的醫療行為要醫生證明喔,治療長度,對工作的影響等等
個人建議,看對方態度啦,對方客氣肯負責當然是要些合理的賠償.如果不優秀的話,就找條目來跟喊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