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先請問您:
1.首先請問肇事責任的部分是您個人判定還是有初判表或是車禍鑑定報告?
2.請問雙方是否有受傷?
1.完全責任:如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報告上,我方為完全責任,對方要求要先給付修車費用
,需經過保險公司評估合理同意後,
有以下處理方式:
(1.)由保險公司直接給付給維修廠(前面一位回覆所描述的狀況是,須為完全責任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才會直接把修車費用給維修廠
(2.)保險公司評估後認為修車為合理的理賠範圍內,在您經濟上許可的情況下也可先幫對方
給付維修費用(當寫和解書時,將以給付之款項告之保險理賠人員,他會將維修費用賠付的部
分轉入您的戶頭內)
2.雙方皆有肇事責任:如果雙方有肇事責任的情況下,請勿先行理賠給對方維修費用避免後
續要追償造成後續的困擾
車禍事故處理流程:
1.報警
2.驗傷
3.不要管對錯先關心對方(在肇事責任不是很明確的情況下)
後續處理流程:
1.假設是1月1號發生的車禍,在2月1號那一天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
2.再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兩週~三週向地方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3.如果大家對於初步判定表的內容有疑慮可申請車禍鑒定委員會(但必須自費)
4.如果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和解,需在六個月內一定要提起刑事訴訟。
5.兩年內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有請求事項都需要證明文件或者是明確的理由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主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