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是錯的,仔細看條款,採60%共保的部分只有建物而已,不含屋內的動產,
所以建物的部分重置成本3510千元,必須投保2106千元以上才算足額保險,
至於屋內動產的部分則是按事故發生時實際價值(重置成本-折舊)計算賠償,沒有共保條款的適用,
另外要注意的是,萬一發生全損時保險的理賠上限也只賠到保險金額,剩餘40%未保險的部分必須自己承擔,
此外,如果房屋價值波動,會導致不足額保險的情況,此時理賠就會採不足額保險的比例計算,
理論上投保60%是沒問題沒錯,畢竟火災發生全損機率幾乎為零,
但考慮到不足額保險的問題,建議可以把保額稍微拉高一點,避免因為價格波動造成不足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