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鑫魚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1:機車保險有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想知道這樣的話賠償金額多少才合理?
其實賠償的金額合不合理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因為每件事故都是個案,發生的狀況及醫療花費也都不一樣
所以無法跟您說究竟多少金額合理,但幸好你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就算今天強制險賠不夠,您還有第三責任險可以做理賠申請
至於強制險的理賠內容,上面幾位先進也都有提供給您參考,我這邊就不在贅述^^
關於您的問題2:保險公司最高賠多少?
保險公司理賠最高的額度上限就是看您當初投保的金額上限到多少,就是保險公司理賠的上限
但是,不是對方開口索賠多少錢,保險公司就全部買單,保險公司也會去評估要賠多少給對方
當發生事故時,會有理賠專員來協助您處理後續的事情,所以您可以省下不少的時間跟心力
關於您的問題3:有需要自己掏錢出來賠嗎?
基本上買了保險還會需要自己掏錢出來賠的狀況,就是強制險賠不夠,動用到第三人責任險也還是賠不夠的時候
才會需要到自己在掏錢出來賠給對方的哦!
另外看了您的描述,您是5月份發生這起車禍事故的,然而對方6月份因為腎盂炎住院要跟你要求賠償
對方如果硬要扯上是跟5月分車禍事故所引起的,那就必須請他提出證明
如果只是對方硬要牽扯,要跟您獅子大開口的話,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有因果關係
所以您這邊是可以不用賠付給他的
假釋真的是有因果關係的話,那基本上也不會要您自己掏錢出來給對方
您的保險就可以解決囉!
如果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的話,歡迎您按個讚當作鼓勵哦^^
您好,
您可以請她提供醫師診斷書證明她的醫療是因為5月事故引起的,
腎盂炎應是身體疾病,而不是意外事故傷害…
強制險的理賠內容如下:
身故理賠:200萬元(定額給付)
殘廢理賠:200萬元(依殘廢等級理賠5~200萬不等)
醫療理賠:20萬元(實報實銷,以下細項合併申請不得超過20萬元)
1、急救費用:救助搜尋、救護車、隨車醫護員 2、診療費用: (1)掛號費 (2)診斷證明書 (3)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 (4)膳食費:180元/日 (5)義肢器材及裝置:每一上肢或下肢5萬 (6)義眼器材及裝置:每顆1萬元 (7)義齒器材及裝置:一齒1萬、上限5萬 (8)必要性醫療耗材:2萬 3、接送費用:往返轉診、門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上限兩萬元 4、看護費用:住院期間之特別護理及看護費用,居家看護需合格醫師證明有其必要性者:1200元/日(最多30日) |
當下有沒有報警?如果沒有報警的話先去做事後的報案,但因為沒有現場蒐證所以警方只能根據你們雙方的筆錄來判斷事故原因。
因為你有保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光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就有20萬可以用,再加上第三人責任險的話基本上是不用擔心要自己出錢的。
反而是對方要求21萬的金額必須有憑有據,每一項請求都要有相對應的收據和診斷證明,而且必須能證明是當次車禍所引起,並不是隨意漫天開價。
這部分等你向保險公司辦理出險後,讓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去跟對方洽談就好,等到調解的時候你再出面看對方是否能接受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