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考慮與規劃的內容已經不錯了,不過接下來會有保經人員跟妳說不要買終身主約 我以國泰業務給妳一個沒考慮到的建議。 把防癌個人型改為家庭型,保費以舊契約去計算(超便宜),未來有小孩後無條件不記名免費納保
YaYa您好:
能體會想要幫老公增加保障的想法,但是必須跟您提到現實面的問題,請您別介意!
依老公現在年紀與家庭責任來看,保障是需要馬上補強!
舊保單的保障缺少了『實支實付醫療險』、『一次性給付的重疾(癌症)』、『殘扶險』等重要的險種!
上述的保障缺口會讓您家庭面臨到巨大經濟傷害與嚴重改變原先的家庭生活,任誰都不想遇到的!
此外我們所繳的保險費都是辛苦錢,要如何把辛苦錢花在真正的刀口上把保障缺口補齊,更是重要的課題!
不論是原先業務或是您自行規劃的內容來看,都有規劃『高保費低保障』的終身險,
一般瞭解『終身醫療』只理賠病房費與手術費而不理賠住院醫療雜費外,
而『終身手術』、『終身特定傷病』除了保費高外,以理賠條件來看是困難又有爭議性,
『手術險』一直存在不少的爭議,商品條款對於保戶更是不利,
1.光是手術的定義就無法明確交代外,
2.保障範圍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之手術項目』為主,
看似很合理,但因醫療科技的進步改良的新式手術沒納入該範圍時會理賠嗎?
3.真的需要理賠時會怎麼賠?是以保額乘上倍數賠『手術名稱費』還是『手術時產生的所有費用』一起賠?
這種條款不利於保戶的商品,強烈建議就別將辛苦錢購買這沒甚麼幫助的險種了!
請問對於『終身特定傷病』能提供甚麼幫助是否了解清楚呢?還是因看了險種名稱後覺得會更有保障!?
雖然特定傷病的保障項目多(28項),但以要符合條款所列疾病名稱以及狀態描述才可理賠的,
是否能真正符合各保障項目的理賠條件呢?
舉例:心肌梗塞是日程生活中最容易聽到的狀況,依照條款第二條名詞定義來看:
(一)心肌梗塞: 係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分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
1.典型之胸痛症狀。 2.最近心電圖之典型異常變化。 3.心肌酶之異常增高。
再依照第四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初次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約定之特定傷病時,
本公司依照本附約約定 給付保險金。
因此要完全符合條件缺一不可的情況下才能領到保險金,雖然保障項目多但需要嚴苛的條件才能理賠,
讓我們會花了較多的保費但是無法擁有真正的保障,購買這險種對我們也是沒有太大的幫助!
再次建議將『終身醫療』、『終身手術』、『終身特定傷病』貴又沒保障的規劃拿掉,
將省下保費拿來規劃『終身殘扶險』與『定期險』將保障缺口補齊做足保障外,
同時不會占太多保費預算,又能替您們家庭做好風險規劃的動作,這才是真正保險的功能與意義!
其實主約在繳費期滿都還可以增加附約,建議可以直接將實支實付掛在舊保單下就好!
不用額外規劃再一張主約及購買對我們幫助不大的險種來增加我們的保費壓力!
若要達到更完整的保障規劃及醫療品質,可以規劃第二家實支實付及定期重大疾病與終身不還本的殘扶險!
以上觀念及建議與您分享,若想要了解規劃細節與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