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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27713

補告知

媽媽之前投保 但是漏未告知有甲狀腺亢進 目前服藥都很穩定
但是投保還沒兩年 如果現在補告知會被解約的可能嗎
因為擔心兩年內會有醫療的狀況發生

共 3 則留言
Pa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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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就沒有補告知的問題,保險法規定要保人的告知義務履行期就是在訂立契約時,
所以已經違反告知義務,只要情節重大足以變更保險人對危險的估計就可以主張解除契約,
已交付的保費無須返還,當然要不要補告知自己選擇,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無論如何,有關甲狀腺的疾病將來都是有可能不予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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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7812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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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被解除的風險
2.根據實務經驗解除機率不高,加費跟除外的機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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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表哥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補告知有被解除的風險,但大多是走合議路線,也就是退還當期所繳保費,保單自始無效!情節輕的,會照會體檢,承保加費及除外。
就算撐過兩年無據實告知,過去同病史理賠案件,保險公司依然主張拒賠並且寄存證信函及解約。
樓主怎麼選?這邊就不評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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