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首先請問您本身的機車除了強制險之外,是否有第三人責任險?
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要跟您的產險公司通報出險,會有理賠人員協助您跟對方談賠償和解。
再來是否有人員受傷?(您跟對方)
如果對方有受傷的話,您也必須跟您的保險公司通報出險。
當然如果您有受傷的話,務必保留所以就醫收據及開立診斷證明,之後可以跟對方的強制險申請。
再來您可以去當時受理報案的警察局申請初判表,並向車禍發生當地的區公所申請調解。
開調解會的時候,您把您的損失,包括財損跟體傷(例如修車跟就醫)列清單並附上所有憑據,
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做調解。
當然對方也會提出他的所有損失跟您求償,雙方的損失依照肇事責任比例互相賠償。
調解時當然不是對方提出的損失都照單全收,您可以檢視對方的損失清單,看看是否合理,金額是否過高..等?
針對對方的損失,如果您有任何意見,都可以當場跟調解委員提出。
調解就是協助雙方談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理賠數字。
預祝您能夠圓滿解決。
如果有需要協助,可以聯繫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