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於民國103年01月14日起發生長年期主契約保險期間屆滿、一年期主契約已屆滿最高續保保險年齡、主契約累計給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上限而中止,或主契約被保險人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情形致主契約終止時,本附約之其他被保險人得依本批註條款之約定延續本附約之效力
一、身故
二、致成主契約條款付表所列殘廢程度之一
三、於主契約約定知各疾病等待期間後罹患該契約條款所約定之重大疾病、特定傷病或癌症疾病
四、已領取生命末期保險金
適用附約-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友備無患、十一助行、溫馨醫靠住院日額、金安心個人傷害
主約JTL屬於長年期主契約,依條款的寫法,主契約到期了,附約在有繳費情況下,依然是可以續保的
可以,沒問題!
另外所謂10年期是指10年一到,我的壽險跟附約殘扶險就終止了?
10年一到是主約終止
但附約只要有繼續繳保費,就持續有效,但這僅限於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