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間保險公司都有他們每個險種同業累積的保額上限,每間的投保規則都有他們衡量的標準,保險公司並無違法,金管會也沒相關規定可以約束, 所以這沒得申訴喔,如果妳們單位人數夠多就請負責人去給對口窗口一些壓力,請她看可以個案融通嗎,不然沒辦法!!
每家保險公司都會有它的恆量標準! 但最主要還是您的財務告知沒有寫很高! 如果是郭台銘買保險 那實支實付買個3家還會不核保嗎? 保險公司會以保險是填補損失原則,並非讓保護賺錢為由!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的地方歡迎來信聯絡我!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