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小弟詳細詢問過本公司法務人員後,向您釐清一下
情況1:請您詳讀當初法院執行扣押命令裡,所扣押的範圍,是年金,解約金,或包含理賠金
如果醫療險的理賠金不在扣押範圍,那請您安心申請理賠
情況2:法院的扣押命令包含醫療理賠,而您又真的需要這筆理賠金去繳醫藥費.那就要請您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建議先撥法院電話去詢問相關流程,因為不同地方法院會有一點點不一樣
PS:如果保單已被扣押,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包含在扣押範圍時,那錢會被保險公司暫時保留,不會擅自支付任何人,一切等待法院命令
你說的和我問到的都一樣 照道理,保險公司要幫忙, 我問了國泰櫃檯和業務 我知道那有單子填寫保險幫代送 當初國泰業務和櫃檯也是這樣跟我說 結果現在要送件推說要自己送 我知道要打去台南法院 可是那名稱不知道是什麼? 怎樣寫
耶都,本人還沒幫保戶處理過類似情形
不過我幫您查了台南地區的法律諮詢管道
台南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律師免費諮詢時間地點:
一、台灣地方法院一樓
(一)地點:台南市健康路三段308號
(二)電話:06-2987373
(三)諮詢時間:上午 9:30 ~ 11:30
二、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樓
(一)地點:台南市中山路170號
(二)電話:06-2223478
(三)諮詢時間:下午2:30 ~ 4:30
三、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一樓
(一)地點:台南市健康路3段310號
(二)諮詢時間:上午9:30~11:30
台南市政府網頁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
民眾專區-法律服務(市民服務中心:市政大樓1樓)
免費電話:0800022221
主任室電話:06-3901136 副主任室:電話:06-3901391
我真的被MY83打敗了,連回答資訊時幫忙找公家機關的電話都被遮蔽
謝謝兩位回答,但這樣是無法解決問題的,不過還是感謝
這是之前新聞, 保戶的保單被法院強制執行,金管會要各保險公司「主動關懷」,教導保戶可以向法院申請或聲明異議,保留自己與共同生活親屬的生活必需費用;壽險業表示,一旦保戶申請,法院大部分只能扣1/3的保險給付。
所以才說對台南國泰櫃臺 業務 台南西門路國泰分公司法務 台南西門路服務人員 和處理我假扣押的台北國泰小姐 大失所望 一個推過一個
我知道那其實保險公司有單子寫的,因為有朋友之前在國泰離職,他在西門路有櫃檯小姐講過和幫送件過,但實際去電問,他叫我找他們法務,法務說這案子經辦人是台北處理的,打去台北又踢回台南,台南又叫我到住家附近過泰櫃檯問,一直循環,沒心解決,枉費我之前一年繳快16.17萬保險費給國泰,真的感覺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