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y77你好
對於這件事情深表遺憾,近期同事有辦理相關理賠,並跟你分享一些經驗
第一
a公司於89年投保終身壽險100萬
b公司於95年投保終身壽險100萬 變額壽險200萬
請問聲請理賠保險公司會刁難嗎?
如果被刁難要跑到法律程序,我們應該怎麼辦?
基本上,自殺的部分有一個很嚴重的麻煩點,就是死亡證明書,因為身故人並非病死或到醫院死亡,所以死亡證明書無法由醫院開立,必須由檢察官跟法醫到場相驗後,確定並非他殺才會開立死亡證明書,若過程中無論家屬或者相驗人員有任何疑點,則會影響死亡證明書的開立時間。
再跑法律程序前,可以先透過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若結局無法接受再透過金管會申訴看看,若不行才會進入法律程序
第二
我們應該多久時間要先知會保險公司
之前聽過意外險是兩年內,壽險也是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
建議你,直接先請服務人員申請即可,不用理會2年的問題(我不太清楚為什麼有可能超過兩年?),若保險公司要求需要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到期後15日內保險公司要理賠,若超過則會加上利息,通常會卡到死亡證明書的文件,一般來說客戶會覺得是"刁難",但條款內容明定需要文件就是如此,所以申訴也無用,當然壽險的理賠會比較容易些,若意外則會確實了解是否是意外事故,那壽險為什麼還需要死亡書呢?保險公司要確定是否為他殺,而這個他是否是保險受益人,若以上都沒有問題,當然可以順利理賠
希望有幫到你的忙,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