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據您提供的資料,回答您的問題。
目前來說投保意外險,會有以下幾項健康告知事項:
被保險人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1.高血壓症(指收縮壓140mmHg 舒張壓90mmHg 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 2.腦中風(腦出血、 腦梗塞)、腦瘤、癲癇、智能障礙(外表無法明顯判斷者)、精神病、巴金森氏症 3.癌症(惡性腫瘤)、肝硬化、尿毒症、血友病 4.糖尿 病 5.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眩暈症 6.視網膜出血或剝離、視神經病變 □否 □是
三.被保險人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下列障害? 1.失明 2.是否曾因眼科疾病或傷害接受眼科專科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且一目視力經矯正後,最佳矯正視力在萬國視力表○.三以下 3.聾 4.是否曾因耳部疾病或傷害接受耳鼻喉科專科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且單耳聽力喪失程度在五十分貝(dB)以上 5.啞 6.咀嚼、吞 嚥或言語機能障害 7.四肢(含手指、足趾)缺損或畸形 □否 □是
紅字當中,特別標記出來,代表中度躁鬱症,的確是屬於精神疾病的一個部分,在意外險的核保當中,的確是比較不容易通過的! 建議您投保壽險公司的意外險,核保通過的機率會比較高一些。
第二部份,罹患癌症和精神疾病並無直接關聯性,在防癌險的投保,保險公司通常是願意承保的!
一個月負擔800元的保費,要同時規劃意外險和防癌險,目前看來是足額的,但是在投保過程中,必須要先了解到目前【中度躁鬱症】,服藥控制情況及身體健康狀況,切勿隱匿身體狀況,進行不實告知,是有可能不理賠且不退還保費解除契約的,特別提醒您。
以上回答提供您參考,有任何問題及疑問,歡迎來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