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本人從國中14歲時就發現有心臟病,那時未保保險,但因這個病史就存在著
且在大ㄧ19歲時因卵巢長了ㄧ顆良性腫瘤,並在發現當下就開刀切除,也用本身已有的保險給付
現在是想保醫療險,想知道有這樣的狀況,之後心臟需要開刀是否可以給付??
Ans:
不能,根據保險法第127條
第 127 條 |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 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
也想問問這個保單是否適合我~ 謝謝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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