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沒有補告知這種事(有遇過公司融通)
最沒有爭議的作法是
直接保別間, 等待期過後, 解約原保單
PS:一定要據實告知
您好:
基本上這份契約在投保時已經出現瑕疵了,個人建議重新規劃別家商品,
畢竟規劃保險的期待就是在面臨風險時產生的經濟損失能轉嫁、補償,
趕緊重新規劃它家商品,待新契約生效後再來處理舊保單。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任何問題請直接在底下留言區提出討論,
因現在留言詢問需要由業務負擔一筆開通費用,秉持釐清保險疑問及投保觀念,
已經無法再負擔這筆高額費用,若真的要與我聯絡,煩請再從google入口搜索"我"即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