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目前得知哥哥的國泰人壽保額是50萬 已經繳滿20年,現在民事執行處幫債權人提出,降低保額至10萬把其他解約金約九萬元整,清償給債權人...想請問是否有方式解套?哥哥已有給債權人強制扣薪三分之1,且此筆身故給付金僅有59.4w,降低至十萬只剩下11.88w.想詢問該如何處理.想詢問異議狀該如何填寫?是否可用首先,金管會明訂8款保單免遭強制執行,包括財產保險;健康險、保險期間1年以下傷害險及1年期壽險;小額終老保險;除了小額終老保險外,每一被保險人合併後保額未逾新台幣100萬元額度的壽險保單;前四款保單在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的保險給付。
另還包括已進入年金給付期間的年金險;解約金未逾10萬元額度的人身保險契約;以及前二款人身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單筆保險給付金額未逾10萬元額度者。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若有保單符合金管會列示的8款中任何一款,即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舉例而言,若有壽險保單保額落在100萬元以下,但同時保單保價金超過10萬元,因已符合壽險保額未達100萬元條件,該張保單屬於不予執行標的。
A:
新法還沒正式上路
只能說看能不能撐
撐不到也只能被解
或是再跟對方協商
看有沒有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