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指定服務廠:係指被保險人指定並經本公司同意,為被保固汽車提供維修服務之汽車服 務廠,如北部 原廠保養的服務廠有在當初指定服務廠內。
依該延長保固契約約定之「延長保固期間」內應由被保險人負擔修復或更換零件責 任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要保書上所載之保固項目零件,對於所支付之修復或更換零件費 用,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擔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對於下列事由所致之損失不負賠償之責:
一、直接或間接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損壞:
1.因碰撞、傾覆、火災、爆炸、閃電、雷擊、颱風、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地 震、其他天然災害、墜落物、拋擲物、竊盜、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戰爭、或類似戰 爭之行為、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及其他外來事故所致之損壞。
2.被保險人或被保固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之故意或不法行為所致之損 壞。
3.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其他放射性污染。
二、因不當維修或駕駛人不當使用而致保固零件損壞者。
三、因非約定之保固零件損壞進而造成保固零件損壞者。
四、保固汽車於設計或製造過程中顯有缺陷或可疑時,致原汽車或零件製造商召回車輛,為 檢查、修理或更換零配件所發生之任何費用。
五、應政府法令要求而採取之檢測或更換零件之費用。
六、非原廠保固範圍或在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固期間前即已發生之機械故障。
七、里程錶遭更換、修改或未連接,致無法確定被保固汽車實際行駛里程數時發生之機械故 障。
八、因保固零件須向國外訂購而衍生之空運費、加急運費、其他特別運費或更換超過原有功 能保固零件之費用。
九、因機械故障而衍生之費用,如道路救援費用、違反交通規則所致之罰鍰或其他附帶損失 、財物損失。
十、被保固汽車未到被保險人「指定服務廠」依約定實施「定期保養」。
以上敘述希望能幫助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