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乳癌患者。去年手術後每三個月要治療一次,只有自費藥可選,因為未達健保標準,因為雖然是二度乳癌,卻因為不同類型,不是復發,是長新腫瘤,所以不能申請健保藥。
結果四月中申請的理賠到現在還沒下文,申請理賠的狀況跟樓上各位說的一樣。而且承辦人員說因為看我是自費身份,所以她才想調病歷,就是懷疑我嗎?突然覺得很氣,覺得遠雄的理賠很沒有同理心,而且當初買保險不就是補健保的不足……
我七月又要治療,都不知道錢怎麼辦?畢竟都是理賠下來的錢再拿去治療。我只有投保一間遠雄,現在很後悔投保遠雄。
我是自己寄資料到台北總公司理賠部,結果案件被轉到台中的理賠科,台中的承辦人員說要寄照會單,等兩星期都沒收到,也是又打給客服問才又補寄來。然後我立刻補資料過去,到現在都20多天了,也是沒消息。
如果有規劃保險需求的人真得不要考慮遠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