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難的考題啊! 我試答看看。如有前輩們覺得不妥也請指正。
1. 應注意而未注意,有過失。而且如果是違停,過失明確。因過失導致他人傷害。對方可以告過失傷害。
2. 騎車的人也應注意而未注意,有過失。撞到堆高機,堆高機有損傷,也可以請騎車的人賠償。(按理應該損傷不大,
尚未到損毀的程度,所以請求回復原狀就可以)
3. 對方告過失傷害的過失屬於車與車碰撞(雖然沒有,只是假設)的時候,其實要看責任比例。違停者的責任一定比較大。
4. 連帶責任是跑不掉的。而且堆高機沒在動,動的是貨車,所以貨車是造成這事件的主因。
5. 這樣沒有碰撞是否也能構成強制險理賠,我們看:
本保險契約所稱「汽車交通事故」,係指因所有、使用或管理汽車所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之事故。
前項所稱因所有、使用或管理汽車所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係指被保險汽車於道路、停車場、或其他供汽車通行之地方,發生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
前項所稱「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並沒有說一定要碰撞。所以強制險會賠。只是可能沒有辦法賠償到植牙的全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