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比較好,但內容要微調。重大傷病險在全球已經出200萬了,台灣CIR4就不用了,雖然有多理賠兩種疾病,但後期保費是全球比較友善;重要的意外險居然不是出在台灣,而是出在全球?
台灣的意外險SPAR規劃100萬,它有內建因意外導致的1-6級殘失能月扶金保證給付10年的機制,而且還有理賠重大燒燙傷,全球除了沒有這兩項保障,甚至沒有保證續保。全球XCC也非必要,台灣已經有YCD了,而且還有200萬的重大傷病的守護,個人認為可以捨棄。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