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雙實支實付的應用方法和適用的情形告訴您,至於有沒有必要,這是看個人的情形去決定的。有人覺得星期天應該吃餐館,有人覺得沒有必要。有人覺得搭乘高鐵捷運有必要,有人覺得機車腳踏車就好了。有沒有必要性是自己決定的,而且,還有您的經濟狀況。
雙實支實付有兩種應用情形:
1.假設我這次生病5天院了,結帳時醫院除了健保外,還要我付3萬元自費,因為當初我有同意醫師的
建議用些比較好的材料和非健保藥品。(這裡為了把問題簡單易懂,都是大略的,不講細節) 我郵局提
款3萬元,把醫院出院結帳結了。然後把單據給了保險公司,後來收到保險公司轉入我郵局戶頭3萬
5千元。因為我還有買終身醫療,所以住院5天, 有5000元「日額」可領。生完一場病,口袋只有5000元
,恐怕計程車、我家人請假,以及我後續請假休養扣薪都不夠。
於是,我再把收據的副本,呈送給了另一間當初答應我副本理賠的保險公司。該公司照收據,再給我
3萬元。
2.如果上述兩家公司核報的上限,都是5萬元額度,那沒問題。兩個3萬元都在額度之內。如果我這次住
院是花了自費7萬元呢?那麼,先拿7萬元收據一家請款5萬元,然後再請它開具証明說,我在這家只
請了5萬元,還有2萬元沒請到。這時另一家再補2萬元給我。這是第2種應用方式。
如果只有單實支實付,這兩萬元就只能自己扛了。
當然不用說,這樣投保兩家,成本也高一些。所以要自己斟酌看。沒人能代替說好還不好。只能確定的
是如果月底付房租都有問題的社會新鮮人最好先不要這樣保。年紀較大保費很貴的人也要再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