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若因為預算有限,的確就先規劃單家商品有基本醫療保障,但個人建議國泰實支的部份提高至M-20,
畢竟這張商品的醫療雜費與手術是共用同一個額度,若不拉高額度可以未來面臨較大型醫療行為可能不夠用,
除此之外「殘廢失能、罹患重疾(癌症)」這兩大風險,一旦發生是會造成家庭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負擔,
一來極可能無法回到原先工作崗位時就代表失去原先工作收入,若又需要他人在旁照料時則需要負擔看護費用,
當面臨多久的風險就需要負擔多久的經濟壓力,個人建議除了規劃基本醫療、意外保障外,
更需要優先將損害程度大的風險轉嫁出去,急需補上【殘扶險、重疾險】這兩張重要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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