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問題來了.結果理賠時住院理賠方面我有問題的點為
最後下來的手術只有7月7日一個手術醫療保險金醫療保險金{4級10倍10000元}
以及手術療養金5000元
然後診斷書上7月12日被理賠人員忽略不記
這樣算正常嗎.我的認為這裡面有一個住院手術.一個門診手術.而理賠人員卻只有理賠7月7日的住院手術.
A:
可以先了解國泰不賠的理由
1.
如果是因為前後間隔未達14天
可以用住院跟門診不同去爭取
2.
如果是說手術項目不在手術列表
應該協議比照程度相當手術理賠
爭取比照輸尿管插管手術2級3倍
曾經有判例認為置入跟移除視為一次手術
但我認為還是可以爭取看看,有試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