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下會建議
還是要跟富邦做一個告知喔
雖然在理賠上 收據不會有問題
正副本 都各有可以接受的險種
但是會影響到額度上的計算 及保險公司的考量
寧願先提出來 也不要真的需要用到的時候 被翻出來
並不是接受正本或副本的問題 有些保險公司商品
是有規定 不能當第二家 或是第三家
跟是否正副本收據 沒有太大的關係
若無事先告知 到時保險公司此商品若明文規定
不能當第二家實支實付 那就會有保險糾紛出來
後續處理 也是一個麻煩
最怕的是 保險公司 將保費沒收解約
但是又有體況 無法再投保的時候
最吃虧的 還是保戶本身喔
強烈建議 直接跟保險公司先告知
後續才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