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dance56 您好~
我是咔哩咔哩,任職於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很高興為您服務 ><
''長照險''在生理功能障礙採用巴氏量表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
針對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6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來評估,
當有3項以上的「狀態」符合障礙且持續90日,則自第91日起開始給付。
''失扶險''則不限疾病或意外造成,
以是否符合失能等級表9個類別下之11個等級項目來判定失能程度,
自保險事故日起,除缺損外,通常經180日以上治療後症狀固定,
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即認定為失能診斷確定而開始給付。
請問有沒有可能符合長照定義,卻不符合失能1-6級定義?
長照險在於行為能力定義,失能險則是在器官正常運作的程度定義
試思考:當我們處在喪失行為能力,是否代表某部分器官已無正常運作?
常理言之,符合長照定義,即會為失能1-6級定義之中,
長照險的標準較嚴苛,失能險的標準則因為數量也多,相較之下較易啟動賠付
但倘若1-6級失能,未必符合長照定義呢?
同理我們一樣試思考:
當我們某部分器官已無正常運作,是否代表我們喪失行為能力?
若該器官為手指頭或是手腕,我們仍能維持基本之行為能力,
若為喪失吞嚥能力,我們仍能維持基本之行為能力,
因此,您理解之若1-6級失能,未必符合長照定義,相當正確!
保單完整的規劃建議:失能+意外+癌症一次金+雙實支實付+重大傷病
按照您的需求規劃保障,歡迎點我的頭像諮詢~
如果覺得我的留言有幫助,可以 ''給我一個讚'' ,謝謝!
若想知道更詳細的保單諮詢及免費保單健檢歡迎點選我的頭像喔!
〜全台皆有服務,諮詢24小時不打烊〜
◎服務項目◎
➖醫療險➖壽險➖房貸放款➖稅務規劃➖信用卡➖
我是國泰小開
很高興能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