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您好 保險依師 向妳問好
1.就算原先的 第一家保險公司 的保險存在或停效或失效 仍然可以投保第二家 或 第三家保險公司的 實支實付醫療險的 (目前最多可投保 三張 實支實付醫療險).
2.妳說的狀況 有可能是 妳找的第二家 保險公司 只能用正本收據才能申請理賠, 所以 它才跟妳說 必須 等第一家保險公司 撤銷 實支實付醫療險之後 才能投保, 也就是說 這家公司 只能當作 第一家買 實支實付醫療險的保險公司, 不允許當第二家, 但是 這家保險公司不能, 不代表別家保險公司有這種規定.
3.我可以幫妳找 用 (副本就可以申請理賠的) 實支實付醫療險, 應該就可以解決妳的這個困擾了, 那麼 不管 原先的保險繼續繳 或是 停效 或是失效 都不會影響妳投新保的 醫療險的. 甚至 妳想要買 第三家 (副本可理賠) 的醫療險 也都是可以的.
歡迎主動諮詢我, 請放心 我可以按照妳的需求 幫妳進行規劃 解決妳的困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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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環境的變化
二代健保實行DRGs制度後, 有三個重點: 1. 住院天數變少 2. 自費項目變多 3. 門診手術比例增加,這也讓我們在規劃保險的方向和商品產生了重要的變化。我們是否 知道 ? 根據健保局的統計,住院醫療花費,病房費佔23%、手術費佔13%、其他雜費卻高達64%(含藥費、治療處理費等)。
為何 雙實支實付醫療險及一次性給付保險 這麼重要 :
醫療科技日新月異,如免疫療法、達文西微創手術、螺旋刀、電腦刀放射治療、標靶用藥,以上新型態的的高科技療法費用驚人,健保幾乎全部都是要自費;在二代健保下,門診手術漸增,住院天數降低,自費項目變多,一半以上的醫療費用都是花費在醫材、昂貴藥物及耗材雜費等,傳統的醫療險較難因應這樣的改變;雙實支可以處理龐大的醫療費,還有可能有一筆錢彌補工作損失,(雙實支高自付額、雙倍保障、雙倍理賠) 較傳統醫療險經濟而有用!醫療險若可以 用 兩家不同公司的 雙實支醫療險的方式來規劃更為理想。第一: 提高額度, 避免大風險來時理賠不足 (如 免疫療法、標靶藥物、多支心導管支架, 自費金額少則20萬左右,多則100萬以上,甚至更高), 第二: 若發生小風險時, 其中一家可負擔全部支出, 另一家的理賠則可當作住院時的薪資補償或看護費。
重大傷病很好用: 其理賠項目高達300項以上,保障範圍大申請理賠容易,能一次性給付需要一大筆開銷的醫療急用現金。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
,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
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第 105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
,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
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2.醫療險 (健康險)
保險法規定,健康險受益人必須為被保險人本人,要保人無法任意指定受益人,加上大部份健康險無保價金,不能保單借款,解約也無從得利,因此,即使健康險保單無要保人,或要保人反目不繳保費,還是可由利害關係人自行繳費--> 詢問保險公司如何由利害關係人自行繳費, 照理說應該有匯款帳號.
希望您未來的生活一切順心如意! 平安喜樂!
A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