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號是核保日,那簽約日是寫幾號呢?是以簽約日為始期日(計算等待期),你的孩子1/13.14發燒看診,那有住院就醫嗎?就算有,在等待期間內發生的疾病是不賠的~所以也沒有申請理賠的必要,那為何要在補告知呢?都核保生效了!除非,孩子的病有檢查出特別問題,那就看要不要補告知了!建議你回想一下要保書簽名時有壓上日期嗎?是何時?
因為是郵寄的所以我只有簽名沒寫日期,今天業務給我看簽約日是1/14,所以我很不高興跟他說我會打電話去跟遠雄取消保單,反正保單也是再他你,只寄保單簽收單跟補充健康說明,明明有跟他說13,14日有看診,
因為是郵寄的所以我只有簽名沒寫日期,今天業務給我看簽約日是1/14,所以我很不高興跟他說我會打電話去跟遠雄取消保單,保單還再業務員那,只寄保單簽收單跟補充健康說明要我填,明明有跟他說13,14日有看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