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防癌險以前,我們先回歸到客戶最基本的需求,也就是癌症發生時所需要的治療費用與恢復期間(或直到死亡)所蒙受的經濟損失,但最難的就是預測罹癌後究竟是會復原還是死亡、癒後是否會造成長期失能,所以最早都會看到將癌症視為疾病的防癌"健康"保險,只要有因為癌症就診或是執行條款中的醫療行為,得依理賠指定申請文件申請理賠。
但隨著客戶需求的改變,目前與癌症相關的保單非常的多,有一次給付型的防癌"保險"、重大疾病險,也有必須憑診斷證明書與收據請領給付的防癌"健康"險,保戶當視自己的需求喜好而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
至於評估非一次給付性的防癌"健康"保險,還須確認是否有理賠併發症與安寧病房費用(雖然民國96年已有地方法院判例認定保險公司不得拘泥於文字,而須採取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雖然條款未提及安寧病房期間是否等同癌症住院治療期間予以理賠,判保險公司應合併計入被保險人於安寧病房期間之理賠金)。其他的理賠項目部份,每家保險公司幾乎大同小異(可以參考其他板友所貼的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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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防癌險所給付的項目有初次罹癌保險金,住院保險金,住院手術保險金,門診醫療保險金及身故保險金,項目不多, 保費也非常便宜
目前的防癌險,給付的項目將近有十幾項,比較像一整個套餐,包括門診, 住院與出院醫療金,看護金,化療與放射線治療,還有白血球及骨髓移植保險金, 義肢,義乳,義齒等及身故等.....
但因應二代健保DRGS實施,住院天數會變少,但自費項目反而變多,一次性給付的重大疾病顯得更加重要,當一發生可以先領一筆錢先做治療或之後的生活補助,在住院天數減少下,若沒住院也無法給付,而且化療與放射線治療會殺死身體的好與壞細胞,標靶藥物反而是殺死壞的留下好的,所以應該加強實支實付的部份,來補助健保不補助的部份, 這樣的規劃才應該是最完整的
安寧病房有無理賠的問題,現下比較少發生(多數已經有賠),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是:
#癌症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併發症』有無理賠
#癌症門診醫療現下相當常見、需注意癌症險中的門診醫療是否需要是『住院前後』的門診醫療才有賠、還是只要門診醫療即可、是否有次數限制也是相當重要
#癌症手術是否僅理賠住院手術、抑或門診手術也會理賠(現今門診手術比例逐漸提高)
#一般的癌症險初次罹患癌症的理賠金都不高、建議可以利用重大疾病保障或是一次給付性的癌症保障來補強
#癌症自費醫藥材相當昂貴,光靠癌症險可能無法完全涵蓋,搭配『實支實付』醫療保障會是比較健全的規劃方式
延伸閱讀:
布得布省思】罹癌後還用的到多久的癌症險?+理賠實例
http://siriusblack0905.blogspot.tw/2012/04/blog-post.html
Q:所謂的「防癌險」到底理賠哪些項目?
A:由於惡性腫瘤有著難纏、霸道、不易治癒的特性,因此針對癌症的特性,我們可以把癌症險的規劃,分為前、中、後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當一罹患癌症時,我們通常會採取積極性的治療方式、施行最有效的療程來抗癌,希望最短的時間內治癒、控制癌症,這個時候[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對我們較為有利,因一經發現罹患癌症,能立即理賠一筆理賠金(如100-500萬),當有了這筆錢後,可採取我們自己想要的療程,如~昂貴但有效的標靶藥物、高級營養品、頂級牛樟芝....用最有力的方式,換回健康。
第二階段:當我們採取積極的療程,且病情已有所控制住後,接下來,我們需要的就是第二階段的療程,由於癌症已變成需長期抗戰的慢性病,當一次給付型癌症險的理賠金已告鑿,或有不敷使用的危機時,[治療型的癌症險]就能在這個階段發揮出最大的效益,因治療型癌症險可針對我們所需的療程做針對性的理賠,如~住院、手術、化療、放療、骨髓移植…如此就不用擔心理賠金不敷使用的問題。
第三階段:當盡了一切的努力後,卻仍無力回天而到最後階段時,有安家費(身故金)與安寧病房的癌症理賠,對我們而言就比較適合。
癌症險完整規劃說明:http://en1000g.shop2000.com.tw/product/147085/p••••••••
Q:保防癌險要注意哪些事情?
A:舉例如下~
1.有無理賠病發症:
因為癌症相關治療,除了治療原發癌症的病灶部位之外,有近半數是在治療其併發症如感染、腹水、胸水、腸沾黏、貧血、病理性骨折...或是藥物治療相關的併發症...也就是說癌症險能不能理賠併發症就很重要。
2.癌症的出院療養金是賠實際在家療養的天數,或按照癌症住院天數來賠:
您看得出下列條款的差異嗎?
a、...接受住院診療後出院在家療養者,本公司按實際在家療養日數,每一保險單位每日新台幣六百元給付
b、...於出院後本公司依其「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給付日數
是的,差別就在於一張是以實際在家療養日數來理賠,另一張是以癌症住院日數來理賠,以前者為例,假設住院100天,出院後30天就回歸上帝的懷抱,那麼出院後在家療養金就只能賠30天,而不是100天;而後者就能賠100天,您覺得是不是差很大呢!
3.癌症手術怎麼賠,若使用光子刀…等放射線治療法,是認定放療或手術,哪種認定好?有次數限制嗎?您看得出下列條款哪個好嗎?
a、雷射刀、光子刀、加瑪刀、諾力刀、電腦刀、X光刀、海扶刀等相關治療方式,以使惡性腫瘤縮小,而並非經由癌症病灶全部切除為目的之手術醫療者,均列為癌症放射線醫療,理賠金額為1000元
b、必須於醫院住院並接受癌症治療手術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每一投保單位新台幣參萬元乘以約定投保單位數後計得之金額,給付「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若我們以雷射刀、光子刀...來使惡性腫瘤縮小,若是認列為放射線治療,就只能賠1000元,若是以手術認定,則能賠3萬元,您覺得是不是有很大的差別呢!
癌症險完整規劃說明:http://en1000g.shop2000.com.tw/product/147085/p••••••••
通常防癌險理賠的項目有:
1. 初次罹癌保險金:確定罹癌就可領取一筆保險金,適合支付治療癌症花費最大的標靶藥物費用
2. 住院保險金:按住院期天, 每日定額保障。但需要注意現在癌症治療不一定需要長期住院,所以高住院日額可能會看的到用不到
3. 癌症手術保險金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保險金:依治療次數領取。需要考慮現在用標靶藥物治療也是化療的一種,但需每天服用,每個月的費用都是以萬計算,此部份理賠依『次數』領取,是否真的可以幫助到病人。
4. 門診醫療保險金:按門診次數給付,有些會限制次數,有些會僅限化療/放療門診才理賠,需詢問清楚
5. 癌症身故保險金:當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時理賠的保險金,契約到此刻即終止效力
6. 其他項目: 骨髓移植, 義肢, 義乳等保險金
7. 併發症理賠:罹癌後發生併發症的機率不低,選擇時要先確認是否包含此項目,以及確認保障項目與額度是否符合足夠、是否有給付上限
8. 安寧照顧保障:癌症病患到末期時若不想再接受積極治療,可以選擇安寧病房照護,但有些保單理賠會以安寧病房只給予止痛而非給予『治療』而不理賠,保戶若認為安寧照護保障是必要的,則需在投保時確認保單內容是否包含。
根據統計, 一般癌症險最主要的理賠來自於初次罹癌保險金
癌症險 通常會有下列幾種
1.初次罹癌保險金(原位癌是5%~15%不等)
2. 住院保險金
3. 癌症手術保險金
4. 化學治療保險金
5. 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6. 門診醫療保險金
7. 癌症身故保險金
8. 其他項目: 骨髓移植, 義肢, 義乳,等
然後通常會有給付上限50萬~200萬不等
那保防癌險 要注意什麼 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2點
1. 初次罹癌保險金 (越高越好)
2. 是否理賠併發症 (癌症可能引起的併發症很多 腹水腫 敗血症 等等)
那其他點我個人認為是其次 原因是這些方式可能會因為醫療方式改變而失去作用
例如說:用氬氦刀治療 手術賠不賠 實在不是我們買的人能掌控的
最後個人建議是用””重大疾病險”” 來做癌症保障規劃 用重大疾病險規劃有什麼好處
例如 有人保100萬 得到肝癌1期 只要付病歷證明 那他就是一次理賠100萬 你要做什治療 住院多久 保險公司就不管 本正100萬給你讓你自己想辦法
"""而且防癌險保險公司寫這麼多的理賠 但是總歸一句話就是 每個治療方式都需要””錢”” ((那一次一次給 跟你一次拿一次一次的付 哪個會比較好呢?))""
個人淺見留給你當作參考了!!!^^
看到有人質疑重大疾病險保額的問題,
那我反問:為什麼不用定期保證續保的重大疾病險,或者初次罹癌給付保險,將保額拉高?
市面上這種定期險其實還不算少啊!
與其仰賴住院期間開立的藥物才可以理賠的住院實支實付,去支付標靶藥物等傳統防癌險幾乎不理賠的支出,較高額度的重大疾病險或初次罹癌保險才是真正能確保萬一真的罹患癌症(尤其是非零期)時,真的能讓保戶有理賠金去因應的方法。
用防癌險的住院病房給付去因應其他的金額,也一樣會陷入標靶藥物的問題:
要是該癌症療程根本不住院,那些『要住院才理賠』的金額是有什麼用?!
傳統那種將理賠項目一一列舉,甚至還會剔除併發症或者安寧病房之類狀況的防癌險,不管再怎麼追逐『比較新的條款』,實務上只要時代演進,注定會出現這些條款沒辦法理賠到的新癌症療法,既然如此,何必要讓保戶陷入這種追條款換保單的問題?
就我個人的看法,與其浪費時間去看傳統防癌險到底那個有賠沒賠,還不如設法安排夠高的初次罹癌給付保額。
大致上分為一次給付 和日額給付
一般來說一次給付幫助會比較大
使用一次給付的定期重大疾病搭配防癌險效果較好(癌症也是重大疾病之一)
一次給付大部分是100~500萬之間 理賠後契約終止
日額型 直接開我們家的內容給你看比較快 基本上大同小異
富邦人壽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2單位
癌症住院日額3600 (91日起4800)
初次罹癌 (1~20年內) 10萬
初次罹癌 (21年度起) 15萬
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原位癌(1~20年) 15000
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原位癌(21年以上) 22500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30000
治療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原位癌手術保險金 4500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1000
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1000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 1600
癌症安寧照護保險金 40000(初次罹癌連續領五年)
目前沒有一張防癌險 針對理賠 昂貴的標靶藥物
一次給付剛好可以用來捕一般癌症險沒有的缺口
一般來說,持續治療型的傳統防癌險會包含以下給付項目:
一、罹患癌症保險金
二、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三、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四、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五、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六、出院後放射線醫療保險
七、出院後化學治療醫療保險
八、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
九、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十、癌症義乳重建保險金
以上要注意的是,是否有給付安寧病房、併發症。
另外由於
1.二代健保上路住院天數降低,持續治療型因需住院才能給付,實用性也為之下降。
=>建議改以實支實付型取代部分傳統防癌險。
2自費標靶藥物的廣泛使用,傳統的防癌險甚少給付此項目。
=>選擇一次給付性的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因一次給付固定金額並不限定治療方式,可以以此做為自費支出的保障。
以上,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