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提出回答
被害人受傷由家人(被害人的女兒)照顧,家人向公司請假這段時間的薪資能夠要求對方理賠嗎?
如果依你所說
被害人受的傷應該很重
否則應該不需要專人照護吧
簡單來說
看醫生的診斷證明書怎麼開
如果診斷證明書有提到需要專人照護
那自然可以跟對方索賠
今天受傷的是我們
對方造成我們的損失
自然可以跟對方索賠
保險沒有賠不代表對方不需要對我們作出賠償
不要被搞矇了
然而究竟怎麼賠
賠多少才合理
則要看個案狀況了
aurora00:
1.對方求償照顧者的薪資賠償,就如同前面2位所述,病歷需有需專人照顧,才可向我方求償這部分
2.如要釐清肇事責任,對方也需要做筆錄,才能釐清,如對方不願意做筆錄,我方如有受傷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檢察官就會請對方去做筆
3.如我方沒有受傷,等對方提告,對方提告時檢察官就做筆錄
車禍事故處理流程:
1.報警
2.驗傷
3.不要管對錯先關心對方(在肇事責任不是很明確的情況下)
後續處理流程:
1.假設是1月1號發生的車禍,在2月1號那一天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
2.再提出申請初步判定表之後兩週~三週向地方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
3.如果大家對於初步判定表的內容有疑慮可申請車禍鑒定委員會(但必須自費)
4.如果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和解,需在六個月內一定要提起刑事訴訟。
5.兩年內一定要提起民事訴訟。
所有請求事項都需要證明文件或者是明確的理由
如需協助請主動諮詢,預算請點選1萬元以下,謝謝
您好:
大概看了整樓的留言給您幾個建議及說明:
1.對方是否能申請請假的薪資補貼,事實上是看對方的診斷證明書有沒有寫需專人看護,若有也不是賠對方的薪資,而是請看護的市價,通常都會比子女的日薪還要高,不然子女不會請假來照顧。若診斷證明書上沒寫,您可以放心,上法院他們也申請不到。
2.因為您未說明車禍當時我方有沒有受傷,這個資訊可以左右整個理賠的方向,我分兩個情況說明:
(1)我方也有受傷,而依您說明的車禍發生狀況,其實應該是對方臨時變換車道,通常會是對方全責,但也有可能我方會卡一 個未注意車前狀況,變成對方是7成,我方3成。但由於雙方都有受傷,不太可能會走刑事互告,因為沒意義。
若是這個情況就不用太擔心,就算提民事通常也是對方要賠比較多。
(2)我方無受傷,這樣就要小心處理了,因為對方可提刑事訴訟,除非對方是全責,這樣我方就可以免除刑事及民事上的問題,否則只要卡上一點責任就很麻煩。多麻煩我就不便在這裡說明,因為我怕有居心不良的人會學。
然而責任並不是自己喊2成就是2成,一般車禍的責任只有分,主因、次因、雙主因、全責,若主因責任是7成,次因就是三成,雙主因就是各佔五成,全責就是100%責任。什麼1成9成,還是2成8成的,那都是法官認定的,即便去做車禍鑑定也只會寫主次因,沒有什麼亂七八糟的成數,去調解就是七三、 五五、全責。
車禍真的是很傷心神及財力的事,建議您每年都一定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這樣就可以全權交給理賠去處理,省下很多事跟金錢。
若還有問題,例如:賠給對方的理賠金多少才合理……之類的,請您敲敲我的頭,我會給您全面的回答。若覺得我留言對您有幫助請幫我按讚並給我最佳留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