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S您好
現在辦理解約的話約可領回22,000(預估)
已繳保費54,885損失約32,885
現在辦理繳清的話無須再繳費,預估繳清的保額為30,000,只有原本保額的1/20 ,20年期滿(民國126年)可領回3,3000 ,不考慮時間價值,仍然損失約21,885。
到民國126年以前,有下列保障
身故3萬/意外失能300/月*120個月…
結論:減額繳清意義不大,解約還可拿回解約金
PS.這是一個儲蓄送壽險的概念,20年內都有60萬的壽險附帶意外失能6000/月(保證可領120個月)+特定意外身故加碼1~3倍,20年後也可領回66萬。換個角度想,60萬的壽險保障其實很重要,想像一下當我們不幸離開的時候,至少有60萬處理自己的後事或是留給心愛的家人。如果解約後直接買定期壽險,40歲男生買60萬保額20年期每年約要7,100。20年下來也要14.2萬!所以當您決定解約之前,建議您再考慮一下
不論 解約 跟減額繳清 都可以立即停止繳費
假如第二年度末解約,46005,減額繳清保險 滿期後領回72118
中間差額 約 26k
問題應該是,有沒有必要為了 26K 把錢卡在保單裡 20年左右
若覺 沒必要 解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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