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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

既往症的定義

請問既往症的定義是什麼?
聽說有人因為要保書上的二年內、五年內及一年內所提及的時間點或病症都不包括在裏面,而沒有告知,卻在往後申請理賠時,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甚至解約,
例如:三年前看因腳痛看過骨科,醫生說退化,作復建,因時間點已超過要保書上所提及的二年內、五年內及一年內的時間,而沒有告知,之後因關節炎就診,申請理賠,卻因帶病投保及未誠實告知拒賠、解約,或有其他案例因為感冒就醫不知醫生寫的是鼻竇炎,而未告知,事後因病理賠也遭拒,而且是非相關病症,這樣的話如果曾經GOT GPT超過標準,後來五年內都保持的很好未超過,連小時侯腳骨折,20年後投保,難道也要告知嗎?
既往病症在保險公司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
共 2 則留言
Migo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是聽說,還是真有案例?

因為保險公司要解約是依據保險法第64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如果對於要保書上的書面詢問都確實告知,那保險公司要依據哪條來解約?

 

「因為感冒就醫不知醫生寫的是鼻竇炎,而未告知,事後因病理賠也遭拒,而且是非相關病症

都說非相關病症了,會發生的大概就是理賠風氣很糟糕的保險公司才有可能,但只要爭取就有了...

 

總之原則就是照要保書上問的去寫就好了

 

3
不滿
留言 6
LILI
保戶
所以只要是不在要保書上所規範的二年內,五年內,一年內,只要是要保書上沒提及的,就算曾經有過病症,但不在這期間內的都可以不寫嗎?也不會因此有理賠的糾紛?
Migo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不在時間內的可以不用寫,寫了只會讓保險公司做多餘的除外。
至於賠不賠,要看是不是有直接關係。
LILI
保戶
在8/3小資族聰明買保險fb上的po文,既往症的定義:投保日之前曾經罹患過的所有疾病,包括已經治好,或是還沒治好的,不論有沒有去醫院看過的都算在內。
如上述「小時候有氣喘但是未就診」這種狀況稱為「自覺症狀」,未來若因為氣喘而需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很可能會以既往症的理由拒賠喔。
所以就算是健康檢查有過的症狀在投保時已過了要保書所稱的五年內或二年內的情形,未來如得到相關疾病也是不理賠嗎?
Migo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他這樣的講法對一半而已。
LILI
保戶
請問健康檢查曾有過的症狀,無作任何治療的醫療行為,往後的健檢並無此症狀,又或者二年內並未再作健檢,這算是曾經罹患過的疾病嗎?要保書上可不告知嗎?
Migo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健檢症狀不一定代表是疾病,有的也只是異常,因此要做進一步門診。
要不要告知是看,有無醫生建議要做門診,治療或是持續追蹤的情形。有的話兩年內要告知,兩年過後不用。
劉鳳洲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LILI您好:

既往症定義可以從『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對疾病定義來看: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若舊保單有因疾病申請過理賠就視為已在疾病(既往症)就不在新保單的保障範圍內了。

在投保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誠實告知』的部分,要保書上健康告知詢問事項問甚麼就回答甚麼,
因為訂立契約時的據實說明義務是招攬契約最要緊的階段,『據實告知做得好,後續理賠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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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滿
留言 5
LILI
保戶
在8/3小資族聰明買保險fb上的po文,既往症的定義:投保日之前曾經罹患過的所有疾病,包括已經治好,或是還沒治好的,不論有沒有去醫院看過的都算在內。
如上述「小時候有氣喘但是未就診」這種狀況稱為「自覺症狀」,未來若因為氣喘而需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很可能會以既往症的理由拒賠喔。
所以就算是健康檢查有過的症狀在投保時已過了要保書所稱的五年內或二年內的情形,未來如得到相關疾病也是不理賠嗎?
劉鳳洲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首先要了解『自覺症狀』是『疾病』嗎?
保險是以風險發生機率來做為危險估計,將風險發生時的損失轉嫁由保險公司。

一般住院醫療保險條款均約定:
「本契約所稱的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三十日以後所發生的疾病。」
所以在第三十一天開始則是保險責任始期,其用意就是要將低帶病投保的風險。

因此當未來有理賠糾紛時,疾病發生時間的認定就相當重要,是否投保前為已在疾病了,
若保險公司要以該疾病為既往症為由拒絕理賠,則應對其有利的事實負舉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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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
保戶
請問健康檢查曾有過的症狀,無作任何治療的醫療行為,往後的健檢並無此症狀,又或者二年內並未再作健檢,這算是曾經罹患過的疾病嗎?要保書上可不告知嗎?
劉鳳洲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以簽訂契約當天來回答要保書上健康告知詢問事項,問甚麼答甚麼!
小柚子
保戶
請問像智齒沒有要保書上面的症狀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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