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一起賠。
二、會買癌症險就是要為了降低萬一罹癌之後的風險,
買保險要考慮是否可在發生風險時提供足夠的保障,
所以,不單只是看機率的問題來選擇保險喔~
( 根據100年國人十大死因,第一名仍是癌症蟬聯寶座,
平均每12分鐘21秒就有一人因癌症死亡。)
醫療險:
大部分人都有終身醫療(或定期)-->主要是可以COVER住院病房費等
(以大台北地區知名區域級、醫學中心級以上醫院,單人房每日$3000起跳~8000、10000的都有)
實支實付:COVER醫療雜費等
癌症險:除了看癌症住院病房費外,罹癌一次賠多少?療養金每年多少?
有無放療、化療、安寧等,都要考慮。
另外值得住意的是,現在實施DRGS、二代健保後
未來住院天數會越來越短、自費項目越來越多,
醫療險都是要在住院的狀況下才有給付,
若是遇到需回家療養甚至長期照護的狀況,
只有長看險才能協助,因此在規劃醫療險時,
應把長看也一起考慮進去。
1.癌症險裡面有住院一天賠多少,我買的醫療險也有這個項目,想問說如果癌症了,住院一天能理賠 的是兩個險加在一起的嗎?
A:是的~可以同時喔
2.如果是,我是不是醫療險的住院一天的理賠弄高一點,癌症險的弄低一點?因為感覺能申請醫療險的理賠機率高一點,得癌症的機率應該小一點,請問我這樣安排是可以的嗎?
A:是可以的喔,如果癌險是定期的,費用應該不貴,日額可以到9千,算是不錯。
不過癌症住院機率,算是偏低,所以拿到日額費用機率也不大。
所以建議以"定期一次給付型"的補足癌症的保障。(100~200萬)
(選擇癌險前記得問併發症轉移有沒有理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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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喔
大部份 長期看護險
理賠得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
也就是說
在沒那麼嚴重(無法自理生活)前,都無法申請到理賠
若九十日內情況好轉,也無法申請理賠
就算達到理賠標準,每半年還要再回到『保險公司所指定的醫院』檢查
確定繼續符合失能的條件,才會給另外半年的理賠金
(如果恢復情況變好,也將不會繼續給付保險金)
理賠條件沒那好申請~參考一下
癌症險裡面有住院一天賠多少,我買的醫療險也有這個項目,想問說如果癌症了,住院一天能理賠的是兩個險加在一起的嗎?
你所買的每個險種理賠時是分開計算 你拿到的是加總 以我自己的保險為例 希望對你有幫助
年繳20500
例 醫療住院日額2000 住院看護金2000 癌症日額3600 實支實付限額26.4萬 (另病房補貼3300/日)
若一般住院 就 2000+2000 (現金在手 補貼薪水看護費) 加上病房實支實付3300/日
相當於日額7300加上26.4萬實支實付
若癌症住院則為 2000+2000+3600(薪水補償+看護費+買補品) 加上病房實支實付3300/日
相當於日額10900加上26.4萬實支實付
意外住院 則為住院日額多一千或實支實付多5萬二擇一
另意外死殘100萬(加十年殘扶金) 初次罹癌10萬 壽險10萬 手術定額(依照手術比例給現金)
手術後出院療養金(依實支實付手術費用30%給現金)
如果是,我是不是醫療險的住院一天的理賠弄高一點,癌症險的弄低一點?因為感覺能申請醫療險的理賠機率高一點,得癌症的機率應該小一點,請問我這樣安排是可以的嗎?
謝謝.
是的 一般是先購買理賠範圍大的住院醫療險 意外險 再買其他險種 若真的預算有限
一般醫療險與意外險要優先
保險的意義與功能是用少少的成本 轉嫁無法承擔的風險
發生風險時不會變窮
不是平常就讓你變窮
1.是兩個都可以加在一起賠,通常癌症險的癌症病房費不會跟其他險種衝突。
不過癌症險的重點會在理賠併發症與否,沒寫會賠併發症的就有可能不賠。
(如腎臟癌導致全身性的水腫,就有可能不賠)
2.要是我,根本不會去買傳統癌症險。同樣的東西再寫一次
醫療險也建議買實支實付,比較能規避大的風險。
一單位傳統防癌險,初次罹患癌症只有10萬是確定領到的,
不管是化療放療等等都是有進行醫療行為才有,
但問題是並非所有癌症的治療都需要進行化療放療,
如果最後選擇先進的標靶藥物,這10萬塊的效益會相當差。
市面上對付癌症大概有以下幾個險種寫給你,
傳統防癌險→
市面上傳統防癌險很多,大部分長這樣。
罹患癌症首次給付10萬、化療放療3,000/次、
癌症住院2,000/天、義肢重建1萬、義乳重建1萬...等等,
主要問題是在條款明確寫出要有診療行為才會理賠(比如說一定要化療..),
但實務上,這些項目已經漸漸不是癌症治療therapy的首選,
加上罹患癌症首次給付用過低,讓防癌險變得很不實用。
想像一下數十年後的醫療技術,化療放療是否為必要的選項呢?
重疾險→
遇到癌症/心肌梗塞/心血管繞道手術/癱瘓/重大器官移植/腦中風/尿毒症,
一次給付一大筆錢如一百萬的重疾險,
通常有四項癌症不賠 (原位癌、皮膚癌、慢性淋巴癌、慢性血癌)。
撇除這四項通常花費較少的癌症不理賠的缺點外,
一次金額大運用靈活,不管是標靶藥物或是特殊治療方式,
至少有很大一筆錢可以自由選擇適合的診療法。
新式防癌(一次給付防癌)→
新式防癌跟傳統防癌險最大的差異,
就是給付方式改得跟重大疾病險很像的一次給付。
給付項目不像重疾險有七個項目,單獨只賠癌症。
原位癌理賠保額1/10,其他所有癌症包括重疾險不賠的四個癌症都有賠,
算是可以補上重疾險在皮膚癌/慢性淋巴癌/慢性血癌無理賠的缺陷。
實務上,因為新式防癌險的商品還不太多,
且多多少少有一些條款或是投保規則的缺陷。
所以在針對癌症風險規劃保障時,可以考慮用重大疾病搭配初罹癌,
來確保自己在罹患癌症後,手上有一大筆的現金可以自由運用。
保單不管是主約或附約,都是獨立理賠的保單,也就是說,每個單項主約或附約,只要事故的發生,符合該項保險條款內容,保險公司就必須給付。但每個險種賠的金額,不一定相同,視你買的險種內容及給付額度而有不同。
若癌症住院,醫療險和癌症險(非一次給付型)可同時給付。
若癌症門診、非住院的化療/放療,多半只有防癌險(非一次給付型)可以給付。
癌症保單在某些時候仍有它的重要性,否則不會把它從醫療險中拉出,而成為一個險種的保單。
◆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
優點:資金運用彈性,即使沒住院治療,仍有資金在手。
缺點:不小心花完後,若有醫療事實時,則無法用它轉嫁。
◆非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多項目內容給付)
優點:若有癌症項目內容的醫療事實時,可以轉嫁。
缺點:一定要有癌症項目內容的醫療事實時,才有給付。
每個人對於醫療險需求的重點項目不同,有人重視終身醫療,有人重視定期醫療,有人認為癌症應該買「非一次給付」的,有人覺得「一次給付」最好,…這些都沒有對錯,沒有誰的規劃最好、最完善,風險啥時到來/怎麼來/有多大…無法預估,只有當下能認同並說服自己後去做,就是最好的轉嫁,起碼風險到來時,你有至少一種的對應方式,好過什麼都沒有準備。
李鎧伶(Nikey Li) /20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