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沒錯 在你解約之前,這張保單都還是有效的狀態 所以在這段期間內(扣除等待期)只要發生條款內的保障事項 都還是可以申請理賠 不要你要看一下各家條款對於未到期保費是否會退還 如果是產險的話超過11個月通常就沒有未到期保費了 所以這樣的話還不如直接保滿一年再解約
您的理解沒錯 如果在滿一年之前 定期或是不還本的產品解約會有未到期保費 所以您可以等到新保單好了 還有等待期結束再來做調整
謝謝二位的回答,所以簡單來說 就是在舊保單第二次,年繳扣款前,就去規劃好新保單的內容,並且算好新保單的等待期,之後無縫接軌的解約舊保單,新保單剛好生效 這樣對嗎!?
保單解約或失效前皆有保障, 一般住院醫療險等待期為30天, 您可以核保確定30日後,扣款日前解約即可。 就不會讓保障出現空窗期 建議不要把無縫接軌的時間算太近,只少保留一周避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