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意外責任保險是針對受僱員工在執行職務(也就是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僱主對員工的民事責任,可轉嫁由保險公司承擔。
但您的案例是外包給其他公司服務,當然保險就應該是由其他公司來負責。
許多承包商會將工程層層轉包,若發生意外的是「分包商的受雇人」,而非原本工程承攬人(承保商的受雇人),雇主意外責任險是否理賠?產險業者表示,工程險附加雇主意外責任險可分為甲、乙式,兩者最大的差異就是保單條款對「受雇人」的定義。
若將工程分包出去,也大多會要求分包商自行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以轉嫁受雇員工發生意外的賠償責任。
但由於是分包商老闆施作 所以即便有僱主意外責任險也不會賠償。
所以基本上 我認為分包出去 就應該由分包商自行負責 相關保險 。如果有誤還請同業指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