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客戶狀況是,雖然沒有真的超過37公分 ( 診斷書上有明寫35公分 ) 但就想說還是送送看,結果有理賠哦~ 所以建議您到時候也可以送送看,也許有機會^^
三、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二)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三)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 者。 (四)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 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請醫生在診斷書上寫清楚吧
你好: 如果診斷書上,註明胎頭過大,超過37公分,那麼,一定可以理賠 如果,生產結果,並不如超音波結果,那麼,診斷書上註明必要性,附上超音波報告,理賠機率還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