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參考罐頭保單,這張保單明顯高保費低保障,另外,您必須符合保險法第16條的身分,
否則根據保險法第17條保險契約失其效力,發生狀況是不會理賠的,
若是以外甥為要保人,那麼也必須符合保險法第115條的利害關係人,才能代為交付保費,
但若您是法定代理人就沒有上述問題了
買保險為了解決問題,
希望解決什麼問題呢?
如果為了解決住院醫療費用問題,
規劃醫療雙實支是否更實用?
如果想解決意外問題,
用產險意外險是否較便宜?
小資阿姨 您好
如果要幫外甥規劃保單
需要注意下列事項
要保人:小資阿姨;被保險人:外甥
第 16 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否則保險契約會失效
第 17 條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以這張單來看小資阿姨您可能是
想要幫自己的可愛的外甥趁年輕規劃基本的醫療保障
擔心會出意外所以規劃了完整的意外全險
但是以這張單是高保費低保障的商品
如果想要了解高保障低保費的商品
可以點我大頭貼來信討論 謝謝您
您好
因為醫療環境的改變,住院天數減少自付額的增加,會建議可以用幾個大方向去規劃
雙實支實付:針對住院或門診手術所支出的實際醫療費用,額度內花多少賠多少
癌症險:選擇理賠一次性的保險金為主,且包含療程型費用
殘扶險:依照殘廢1-11等級理賠定期性及一次性的保險金,讓這筆金額可以用來請看護照顧
重大傷病險:依據健保重大傷病卡為理賠,包含300~400項疾病一次性給付
意外險:因意外造成的骨折未住院及意外醫療的花費
大約2萬以下就有保障完整的規劃了
但要注意要保人跟被保險人是否有以下之一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不然保單會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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