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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契約除了「被保險人」不得變更,「要保人」與「受益人」都可以變更,但這些異動都必需由原要保人提出申請。
還要注意的是,變更後的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必需有保險利益(詳見保險法第16條);受益人的指定,一般而言,公司也會考慮是否與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關係
您提到希望要保人變更為弟弟本人,這是不可行的,但此項變更需由原要保人,也就是母親提出同時弟弟需年滿20歲
受益人部分,因為給付項目不同,受益人區分為「生存/滿期金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除了身故受益人不可能變更為被保險人本人外,其他可以指定為被保險人本人;但年金險因險種特性,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一般條款皆已約定為被保險人本人,所以是不允許異動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