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之前幫兒子保了三張終生還本壽險,要保人及被保人都是他的名字,身故受益人是我的名字,而我同時也是保險的繳款人,也繳清了保費,後來保單到期他把保安解約後,錢進了他的戶頭,他也有給我他戶頭的存摺和印鑑,說我有需要也可以去領錢,我的確也有領了幾次,但最近已經跟兒子鬧翻,要對他終止扶養,我要他在這段關係結束前不要去動他帳戶的錢,因為我主張這些錢都是我的,當初保險金都是我繳的,我也都有保留匯款轉賬的資料,如果敢動用這筆錢,我可以告他侵佔。
但他跟我說告不贏,如果要告的話他反而可以先告我,請問我告贏的機會大嗎?
A:
要保人是小孩
然後妳繳保費
等於是贈與了
錢算是小孩的
不然就要舉證
不是無償贈與
是借錢給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