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為保單亦屬財產權的一種,當要保人身故後,保單內的保價金屬於繼承人的權益,
在更換要保人時需由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同意推舉出一人來擔任新要保人,
此時這新要保人與您需要有「保險利益」,否則保險公司極可能不同意這次要保人變更,
更重要的是因您已有債務問題存在,若新任要保人更改成您,那就會失去要保人的保單行使權,
再將各項保險金受益人重新更改,也不能指定您為滿期金、生存金受益人,
否則當這些保險金一入您的帳戶就會被銀行給扣走,這點需要特別留意。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任何問題歡迎再來信提出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