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君得到重度癌症或者像是胡志強市長一樣,做了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還能照常工作上班(當然這個還能工作上班不是重點,只是要比較明顯讓您比較下面的狀況),那麼如果投保的是傳統7項的重大疾病險,他可以領到通常是一次整筆的給付,譬如 50 萬或者 100萬元。傳統7項的重大疾病險除了上述兩項之外,還有包括腦中風導致無法自理日常生活三項以上等等。有的除了傳統7項以外還增加了十幾項,譬如阿茲海默症腦中風導致無法自理日常生活三項以上等等。
如果乙君雖然能夠自己吃飯穿衣走路洗澡上廁所,但是出門就走不回來,被醫師判定為相當於三級殘的失智。那麼類長看(殘廢扶助險)將在180天後啟動。除了先給一次十幾萬或幾十萬的給付(各家不同)之外,還有後續每個月1萬元或幾萬元(看投保保額)的長期給付,給到乙君終身,或者說好的額度用完,也有的是固定給 180個月,或 200 個月,或 15年,如果乙君沒有活到那麼久,那麼其餘的部份倒扣利息,提前一次全部給家人 -- 術語叫做「貼現」。
上述的乙君有後續的長期給付,是因為他被判定為 1 ~ 6 級重(中)殘。所以如果丙君只是工作時被機器切斷一支手指,屬於 7 ~11 級輕殘,那麼雖然投保的是跟乙君完全相同的類長看(殘廢扶助險),但就只有前面一次十幾萬或幾十萬的給付(因為輕殘所以通常沒有到幾十萬,而是十幾萬或者幾萬),而沒有後續的長期給付。這種沒有後續長期給付的,有時只稱做「殘廢險」,跟有長期給付的「殘廢扶助險」區別。有的「殘廢險」可以單獨投保,而不投保「殘廢扶助險」。有的「殘廢扶助險」,沒有第一次整筆給付:有的「殘廢扶助險」,包含上述第一次整筆給付。有的人殘廢 “只領一筆”,有的人殘廢 “可以領很多年”,有的人雖然投保的是一模一樣 “可以領很多年的”保險,卻只領了一筆,後續沒有了,這就是一般人覺得保險難懂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丙君因為是工作時被機器切斷一支手指,這是「受傷」而不是「疾病」,所以也屬於意外險範圍之內。意外險都能給他那筆首次十幾萬或者幾萬的給付。所以「意外險」通常包含了「殘廢險(限於意外受傷)」而通常沒有包含「殘廢扶助險」,即使少數有包含,也仍是限於意外受傷,不包含疾病。所以經常會聽到有人說「我已經有買意外險了還買殘廢險幹嘛? 」。相信現在您已經能夠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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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裡有必要更正一下,也更正我自己。
方才保戶有給我一個險種,它是重大疾病(以及幾項特定傷病)卻是首次給付 + 長期給付的。它不是「殘扶險」而是「長扶險」,因為沒有殘廢給付。
所以原 Po 的問題「殘扶險(類長看險) 」和「重大疾病險」的區別,似乎必須更正,只能從達到給付條件去區別而已了,並不能以給付方式去區別。
「殘 (廢) 扶 (助) 險」:符合 1 ~ 6 級殘,(首期+)長期給付。
「殘廢險」:符合 1 ~ 11 級殘,一次給付固定金額。
「長看險」:符合巴氏量表一定程度,(首期+)長期給付。
「重大疾病險」:符合條款所定的 (7項/12項/17項/29項/31項)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一次給付固定金額,或
者(首期+)長期給付。
「長扶險」:符合 1 ~ 6 級殘,或者符合條款所定的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首期+)長期給付。
(某一家)「長期照顧險」:符合巴氏量表一定程度或者 1 ~ 6 級殘,(首期+)長期給付。=「殘扶險」+ 「長看險」。
保險的確很複雜啊!
規劃殘扶險有幾個方向給您建議:
第一:額度多少
當發生時誰來照顧,假設請看護一個月的花費是多少? 如果自己人照顧他的薪水沒了誰給?
當發生時的人是經濟支柱者時怎麼辦?因為收入中斷但是該要支出的還是不斷(例如房貸、家裡生活開銷、對小孩或父母的扶養),收入的損失是多少?
第二:決定好額度後再依照預算找適合的商品
第三:如何挑選商品
1、終身還本、終身不還本、定期
2、有無保證給付(現在市場有最高是200個月的保證條件)
3、1~6級殘每月生活照護金有沒有打折(有分100%~50%及統一都是100%的)\
4、豁免保費(有1~6級跟1~11級的)
5、提前生前貼現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