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MY83 保險網不支援 Internet Explorer,為了確保良好的服務體驗,建議您使用其他瀏覽器,例如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Microsoft Edge。
綺綺

保險公司拒賠

請問,我在103/11/5將中國人壽癌險與實支實付解約改投遠雄人壽,但遠雄同年11/14通知實支拒絕受理因11/25才送中壽解約(所以是實支重複投保),而我於11/17因亂經就診,之後11/20就出國工作,實支於104/7/18承保。
之後我於105/1/26子宮肌瘤開刀,但遠雄因我在103/11/17因肌瘤有就診記錄,帶病投保拒賠並解除實支契約!請問這樣合理嗎?當初就診完才知有肌瘤,怎料到會開刀?那以後會影響到癌險的理賠嗎?


共 1 則留言
劉鳳洲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您好:

這爭議不是在是否因肌瘤需要開刀這部分,而是在104年投保前已經在103/11/17有就醫紀錄,

若當初門診結束時醫生發現有身體有狀況時,依據醫療法第81條來看:

「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

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照理來說您是會知道已經有這狀況,除非能進行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來主張醫生未告知病況,

不然在投保時就是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除非是在健康告知部分不是由您親自填寫,這部分又是另一層面了,

最後是否影響其他險種後續理賠,需要看保險事故的發生與主張解除契約的原因是否有因果關係了。


以上建議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

2
不滿
留言 2
綺綺
保戶
你好,感謝你的回覆,那請問要如何提出相關文件證明醫生未清楚告知病況?會很麻煩嗎?
劉鳳洲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9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您好:

要能證明醫生未告知互有一定難度,除非有辦法提供那次就診紀錄相關的證明文件,

或許可以透過調病例紀錄來主張我們的權益,但需要走到後續申訴、訴訟流程才有真正答案。


以上建議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