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Q:請問這樣會有告知不實及將來相關病症理賠糾紛嗎?
A:不會有告知不實的問題,當初有誠實告知且有體檢,加費承保代表這是一份對等的合約,但的確根據保險法127:已在疾病保險公司可以主張不賠,(慢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可是真的遇到這樣的狀況,還是有爭取空間。以上提供您參考~希望有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