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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71967 汽機車族

車禍求償 薪資問題


我在去年12月份,上班途中與小貨車發生車禍.我方小腿骨折.對方無任何損傷
因為是上班途中公司有幫我申請公傷補助有給付薪水,但最近要與對方談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卻以"公司已有補助你在家休養期間薪水,而我們無法賠償你所開出的薪資"為由拒絕.
我想問的是"公傷補助" 是政府規定每月固定繳交的費用.而發生事故後給的補助.對方為何能用此補助抵銷對方需賠償我的部分? 請問有沒有相關法規 感謝解答
共 5 則留言
用戶 6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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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的理賠為損害填補原則,即沒有損害就不填補,若您已經取得公司的薪資補償保險公司確實可以不理賠這部分,所以很多案例特別是公務人員、老師……等、即便在家休養都還是會給薪的,車禍後要申請薪資補償都是不能的,只能就年終獎金減損的部分請求,您可以至法務部找判例,保險公司的要求並非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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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67951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通常 1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所謂損害填補原則,是指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生所受之損失,應該獲得賠償,而此賠償金額必須
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恰好能恢復至保險事故發生以前的情況。如果賠償太少,不能達到以保險來
補償其損失的目的;反之,如果賠償太多則被保險人可能因保險事故之發生而獲得額外之利益,又有失保險的目地。此為損害填補原則,通常適用於產險。簡單來說,就是恢復車禍前狀態為原則,而您薪資的部份因為仍有持續給付,本就是車禍前原有的狀態,除非是公司只給一半,那這另外的一半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給付。不過,您還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的部分,來補償這部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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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71967
保戶
因為上網找了很多資料,
都說因為勞保每月繳費是我方自行繳費於對方無關且工傷給付是我方的權利與對方保險公司無關
對方保險公司不得用"薪資已有補償,所以不賠償你"為由,

因對方從車禍發生 住院第四天家人打電話給對方才到醫院看5分鐘就走,之後連關心都沒關心過
才想說找找看有沒有法規可以讓之後和解時可以提出
助人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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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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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第59條第一項第二款,妳領取公司給妳的補貼,是屬於妳本身的權益,跟對撞的事故車無關。
對方保險公司理應賠償給妳,妳有這個權利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做理賠。
再來,也可以跟對方的強制險要求賠償,在家休養需家人幫助照顧,日數一天1000元,可請領一個月3萬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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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71967
保戶
你好!
所以如果堅持要對方必須賠償薪資補償的部分 是可以的?
那補償的部分是依肇責比例下去算嗎?還是可以依全薪
助人事業
Level 2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通常 23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一定會依肇責比例,產險公司很精算。
因為你有骨折,強制險的部分,在20萬元的額度內,是可以申請宜休養一個月最高3萬的給付。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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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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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過為什麼對方會知道你休假期間仍然有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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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 71967
保戶
因對方叫我提供請假證明,公司請假證明上面有寫工傷假
用戶 24142
Level 1
MY83未認證業務員 location 未知區域

請求權目的不同..請問你的勞保費用是車禍對造人幫你付的嗎...若不是..為何可以要求抵充薪資...你依然可以提出薪資求償拿出法院判例..理賠只是在測試你懂不懂而已..

若理賠堅持事損失填補..那可以請理賠再回去練習專業再來當理賠...亂說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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