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要是要因為以下三個因素造成傷害損失或死亡,才會賠償:
1) 非疾病
2) 外來
3) 突發
買意外險要考慮的是以下兩種狀況,你會需要多少金錢來繼續支撐你的、你家人的生活:
1. 意外死亡 - 可能造成家中經濟收入減少, 影響整個家庭及家人的生活
2. 意外殘廢 - 造成短期或長期的傷害, 以致於需要復健, 或失去工作能力等.
意外的定義是什麼?
意外之定義為:
1.外來的
2.突發性的
3.非由疾病原因所引致者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稱為”意外事故”。
我已經有買終身壽險和住院醫療險了,還需要買意外險嗎?
終身壽險及醫療險是支付一般疾病或意外所致被保險人身體傷害之補償費用。一般來說,其屬一種長期性保險單,且因承保範圍廣泛及期滿保障仍存留之特性,保險費亦相對較高昂。而在工商發達的現代社會,意外事故已居台灣十大死因之前五名,幾乎每小時就有一人死於意外事故,加強意外傷害保險之保障已成為大眾之共識。而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政府開放產險公司承作意外傷害險,在市場的強烈需求下,保險費下降至原保費之50%以下,尤其更有多種不同種類及型態之商品供大眾選擇,在您擁有基本壽險保障之同時,意外保障之需求是絕對有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