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li 您好~
為了您的保障權益,我個人會建議還是誠實告知比較好
如果為了想要順利承保,結果隱匿告知,將來還是會有被拒賠或被解約的風險
所以建議您誠實告知,讓保險公司評估是不是願意承保
Q:投保日往前推2年內有就診、健檢異常紀錄就要告知,那等超過2年就不用告知了嗎?
應該不能這樣把話說死,正常來說,健康告知的原則是有問就要誠實回答
超過2年自然不再詢問範圍內,感覺上是可以不用告知沒錯
但是如果這個疾病跟狀況是沒有痊癒的
或者將來還是會復發,要申請理賠時,這會變成是既往症
保險公司對於既往症也不會理賠的哦,這個必須要先跟你說,一定要先了解
以上是提供給您的建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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