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判別先天性,可根據你是否從小就確診治療做判斷。
另外,書面告知,只需要告知最後一次的部分,如果最後一次已經超過了書面告知範圍,可不用告知。
但先提醒你,告知與理賠完全是兩回事,只要投保契約前的疾病,為既往症,保險公司是沒有理賠責任的
希望以上有幫助到你
補充:
Q:另外五年內有無因為下列疾病而接受治療,診斷,用藥
這個必須是三選二 都有達到,才要勾“是”吧
A:只要有符合其中之一就需要告知~
Q:還有就醫紀錄要提供到多久以前,出生到現在?
A:這部分你要看是哪個項目,如果是五年內的告知事項
基本上會需要看這五年內的狀況,除非病歷上有其他事項,核保會在下照會通知需要附上哪些文件
你好二尖瓣脫垂是出社會後,發現的,不過是輕微。
另外我有遺傳疾病,但是要保書沒有那一項,所以要說還是不說,最近五年我有去追蹤。其他病友都是說拒保
再來2年內是否因為健康檢查異常而建議追蹤。是否包含公司體檢
回Poiuutr:
出社會後才發現,那麼可不用告知先天性這部分
但是二尖瓣後續是否有治療?最後一次是什麼時候?
如果有符合在時間以內的,就需要告知唷
另外遺傳疾病道理跟上述的一樣唷~
因為通常會有兩年內健康檢查異常以及兩個月內治療的概括問句
所以時間內符合就需要告知~
最後一次看二尖瓣脫垂是107年1月份,那時有做心電圖 超音波 24小時心電圖,後來就沒在就醫,因為那時時常感覺胸口不舒服
最後一次看二尖瓣脫垂是107年1月份,那時有做心電圖 超音波 24小時心電圖,後來就沒在就醫,因為那時時常感覺胸口不舒服
Q1:請問那時候的檢查醫生是否有建議後續追蹤或治療?
Q2請問你沒繼續就醫是自己停止還是醫生說可以不用?
我會比較建議最後一次就診過兩年後再送,會比較保險
因為不確定醫生到底在病歷寫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