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您好:
其實一般人都會對保證給付有種迷思
似乎身故能領未領的殘扶金or提前貼現給付是很棒的事
但買殘扶險最主要是照顧自己照顧自己照顧自己(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當自己真的發生殘廢,會希望初次給付多領一筆保險金,然後利用他盡快恢復、維持生活?
還是希望早早離開,把未領金額留給家人?
同樣的,提前貼現領回雖然可以先拿,
但貼現後的損失,在殘廢狀況繼續維持時,
只會讓自己的看護品質不如預期,早早離開,錢還是留給家人!
若本身壽險保額已規畫得很足夠,多領的給付也只是多領~
如果真的擔心身故保障,請將預算提高壽險保額,定期壽險便是個好選擇!
殘扶/長看險,還是要用在自己身上,才是真正有幫助的!
詳細的規劃內容,歡迎點我的頭像與我討論~
若單以殘扶險來比較
殘廢後的平均餘命不長,有「保證給付」的保險成本自然要高出很多
所以相比起來新光的商品C/P值較高
而且全球C型又已考慮到「脫退率」,按常理來說必須要比同類型有解約金之商品要便宜更多才對
但我也同意黃韋郡小姐的說法,殘扶金的用途主要是填補存活期間的照顧支出,重點不在身故時能否理賠給家人
而若是希望同時投保殘廢險+實支實付險的話
直接選擇全球的方案我個人是認為比較節省保費,可把預算放在更需要的地方
例如:拉高癌症一次給付、壽險保障......等等
買保險只要方向對了,並盡可能用較少的總保費去買足所需的所有保障才是
不應該過於吹毛求疵單一商品必須是市場上最優勢的
此外~題外話
對於新舊商品的問題
雖然提高25%的保費,但同時殘扶金不隨殘廢等級打折等同保障也提升,其實並沒有比較差
唯一較大的差異就是豁免條件
但是!!!仔細思考~豁免保費到底能省下多少的保費?跟保障項目能提供的保險金比起來都是小巫見大巫罷了
而對於新舊版「殘廢等級表」問題
我不認為新版殘廢等級表就是真的比較嚴苛,應該是比較"明確"才是
就算之前舊版的情形時,保險公司的給付作法也是與新版類似
雖然舊版的模糊地帶可以使得保戶多了不少操作空間,但相對的也會讓保險公司多了不少操作空間
而這些的操作空間可能是要透過申訴、調解、訴訟等過程去爭取
如果理賠還要透過這些過程,那不是很讓人無力嗎?
金管會改版的原因也是希望盡可能消弭這些理賠爭議
以上個人淺見
中信的部分換成全球會比較妥當
LDC雖然沒有保證給付,但是也無傷大雅,因為只有首次申請理賠才需要殘廢診斷書
有無保證給付的差別,在於給付啟動以後,是否可以把保證給付期間內沒領完的殘扶金留給家人而已
不過買殘扶險本來著重的就是保障「人還活著」但是「活得不好」這種狀況,所以有無身故金也就不是那麼重要
更何況全球XHR的日額/條款/費率/續保年齡都樂勝中信的HNRB
換過去是一定比較好的(只是DI1可以減額繳清但LDC不能)
新光的話比較特別的一點是,它的殘扶金是「人還活著」也可以貼現一次給付
加上原本的B型是有1-11級的豁免保費,我個人是覺得可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