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手術險個人認為功能是很雞肋的
一來,假如今天做手術,需要自掏腰包,大部份的住院實支實付就可以針對手術費自費的部分做給付
二來,假如今天做手術,健保全額給付,那麼這個手術本身帶來的支出就算沒保險應該也影響不大
只能說,在第二種情況時,手術險依然會有一些理賠金(通常是幾千元到一兩萬元),會給人一種意外之財的感覺
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而且只有買手術險沒有買住院實支實付,那甚至是有可能理賠不足的
所以要把優先順序排好,住院實支實付優先,假如真的希望做手術可以多領點錢,再規劃手術險
同時也需要注意商品條款,不要買到那種有「霸王條款」的手術險
以下舉國泰人壽永康手術醫療定期健康保險(R3)為例:
【第十條 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於醫院或診所接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將按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乘以該手術項目的「手術等級」所相對應的「手術保險金倍數」(如附表一)後計得之金額,給付「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以上手術項目時,本公司僅按最高的一項手術項目給付「手術醫療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所接受之手術,未載明於附表一所列之手術項目時,本公司將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之手術項目之手術等級,決定給付倍數。但該項手術若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則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
一、依據本契約除外責任條款之規定不在賠償範圍內。
二、不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之手術者。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如有變更或停止適用者,前項第二款內容亦將隨之變更或停止適用。
像這種對於手術有縮限定義的條款,就要很小心
另外舉一家沒有縮限定義的,遠雄人壽綜合住院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第十四條【外科手術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經醫院診斷確定為附表所指定「普通手術項目」之一且經外科手術治療時,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十倍,給付「外科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所接受之外科手術為附表所指定「特定手術項目」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單所載「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的三十倍,給付「外科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所接受之外科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項目」所載的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金額。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外科手術保險金,但最高給付總額以「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之四十五倍為限。
若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部位以上手術時,按各所屬手術表等級,給付其中最高之「每次外科手術保險金」。
注意這些條款上的小細節,就可以比別人少吃點虧,或是用差不多的價錢買到條款更好的商品